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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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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凤村村路修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五凤村村路修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凤村村路修建建设工程已由延吉市交通运输局以延市交审批[2018]4号批复,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延吉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延吉市五凤村;

2.2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1.8公里(含16条道路),四级公路,路基宽度分别为4米,4.5米、5米,路面宽度分别为3米,3.5米,4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2.3计划工期:2018年6月20日~2017年9月30日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最低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三年累计完成不少于2km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

3.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将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资料(查询最短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附在投标文件中。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如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延迟,则查询期限要求应按补遗文件执行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e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将对施工标段投标人填报的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招标人将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证书专业、级别、注册单位),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7 如提供的业绩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8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最新)",不能通过本工程的资格评审。

4.评标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延吉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延吉市西站客运站三楼

联系人朱宇

电话:0433-285975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28

系人:陈秀坤

电话:0433-2861677  13654366262

1.1.4

项目名称

五凤村村路修建建设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延吉市五凤村

1.2.1

资金来源

上级拨付及地方自筹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2018620日~2017930日,预计工期103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3.4

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

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不适用

形式:不适用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电子版固化清单由招标人提供,下载邮箱:jlzczb888@163.com密码:04332861677

文件名字:

1.《五凤村村路修建建设工程01标段工程量固化清单.xls

2)本项目带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内容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lzczb888@163.com的方式进行公布,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前7天内进行下载,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jlzczb666@163.com。如果投标人未在邮箱里收到上述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否则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形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以电话告知的方式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确认函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lzczb666@163.com

形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并电话告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修改后__24__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确认函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lzczb666@163.com

3.1.1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双信封

□单信封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随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按招标人提供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填写的工程量报价清单,另加1份第二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要求中“四、其他材料”要求的“评标结果公示”电子版(Word);载体为U盘(可读),应单独包封,标明投标人名称和标段,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正本同时包封在内层封套中。

U盘内文件应作如示标识:五凤村村路修建建设工程01标段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全称)。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jlzczb888@163.com密码:04332861677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总价

3.2.6

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

3.2.8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7天前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lzczb888@163.com)同时电话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收到公布的上限后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收到。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万元/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电汇、转帐或银行保函[1]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交通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建工街支行

账户:2205 0168 9501 0000 0015

联系人:申女士

业务回单备注一栏可填写:“五凤村村路修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等银行级别:必须在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开具。

□不要求

注:

1采用电汇、转账支票形式的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一次性递交,否则将不接受此投标保证金,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6815:00时;

(3)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至递交投标担保截止时间之间发生更改,须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后持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延吉市长白山西路28会议室,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否则所递交投标担保无效。

3.4.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修改为: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直接向中标及未中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账户)返还投标保证金。

如投标人单位名称发生变化,需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投标人开户行发生变化,需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新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



[1]招标人不得强制限定投标保证金 必须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缴纳 ,不得拒绝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修改为: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直接向中标及未中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账户)返还投标保证金。

如投标人单位名称发生变化,需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投标人开户行发生变化,需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新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

3.4.3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 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 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子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3.4.4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增加: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借用他人资质,互相串通、结盟,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进行投标者。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本条所涉及到的对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表格的脚注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要求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内容,增加:

注: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附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与投标报名阶段所提交的工商查档证明资料内容发生变化时,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随同投标文件递交最新的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且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一致。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511日后~投标截止时间

3.5.3

类似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

3.5.3条末尾增加:

若投标人所填报的业绩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应出具业主证明材料,并对该证明材料负责:

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项目说明、完成情况、质量标准、业主公章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增加

3.5.12

查询用证明材料的提供

需提供的彩色复制件:

证件查询资料:该资料应与投标人所投标段资料一致。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特级、一级总承包企业应提供按资质条件要求的公路施工业绩截图,二级及以下企业提供已建施工标段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等;施工标段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上材料均为彩色复制件并加盖公章,放在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所投标段、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必须在下列时间和地点送交:

送交时间:201867日上午900分至1100

送交证明材料地点: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28)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分数:2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不要求

其他要求: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书脊上应明确标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及标段号,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不要求;

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格式为连续的自然数字(如:1、2、3、4……)。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原项修改为: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都应按所投标段提交。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报价清单电子文件(载体为U盘(可读)并标明投标人名称和标段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

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20186111330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银行保函封套封: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

递交时间:2018年6月7日9:00-11:00。

递交地点: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28)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将未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和第一信封评分前三名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

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延吉市光华路166-1)开标二室

5.2.1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到场情况;

4)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5.2.3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4)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延边州交通运输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吉林省公路工程协会》(http://www.jlsglyh.com/

公示期限:  3 

公示的其他内容: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公示期限:   3  

公示的其他内容: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额度为 10% 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并在签定合同书之前,按以上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额度,向招标人提交一份履约担保。

1)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中标人法人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递交,否则发包人将不接受此履约保证金,视为未递交履约保证金。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出具履约担保时的银行级别:必须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开具。

□不要求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在本款末增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在本款末增加: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5.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延吉市交通运输局

    址:延吉市西站客运站三楼

    话:0433-5015002

    编:130033

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

是否采用

电子招标投标

□是,具体要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6. 最低资格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01标段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的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值不小于1[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完成过下列在201511日之后交工的工程)

01标段

近三年累计完成不少于2km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信誉要求

01标段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最短期限从201511日至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中的流动资金不低于本表中要求,不强制开具银行信贷证明。银行信贷证明的证明时效必须满足预计工期同时由出具该证明的银行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该银行的法人公章。银行信贷证明必须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开具。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01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1]中级职称

2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3持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5,担任过公路桥梁工程项目经理3,并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一项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5)投标人的自有人员[2]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2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5,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总工3,并作为项目总工完成过一项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3)投标人的自有人员。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上限,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作废标处理。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1)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1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分,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及排序。

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则按照以下所列顺位在前的优先:

a.主要人员得分较高者;

b.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者;

c.其他因素得分较高者;

d.技术能力得分较高者。

若第一信封评审时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得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排序在先。

3)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3的规定对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检查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况,如有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指其职称证上的专业为道桥、路桥、公路工程、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与道桥相关的专业,如职称证上无专业,则其毕业证上的专业应为道桥、路桥、公路工程、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与道桥相关的专业。

[2]投标人自有人员的证明见“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脚注要求。下同。

1

评标办法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上限,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作废标处理。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1)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1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分,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及排序。

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则按照以下所列顺位在前的优先:

a.主要人员得分较高者;

b.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者;

c.其他因素得分较高者;

d.技术能力得分较高者。

若第一信封评审时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得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排序在先。

3)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3的规定对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检查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况,如有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 、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 了银行保函原件。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 自签署投标文件的 ,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 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

7) 投标人没有有分包计划 ,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 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 ,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 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 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 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 投标文件正 、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  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 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 的最高投标限价 (如有)。

(4)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 ,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6 项要求。

(7)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洁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 投标文件正 、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3.7.4 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1]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中须可以明确查找或计算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出资比例等出资信息)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资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 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 项或第 1.4.4项规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5 项规定[3]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信封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5

主要人员:30

其他因素:35

2.2.3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4]

3.2.4

通过第一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5]通过详细评审



[1]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2]对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 目主体工程 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对其他管理和技术 人员 (例如项 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 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3]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 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4]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1 项 (I)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 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经评审的投标价(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一暂估价一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5]该数量的设置应当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该数量应不少于3名,最高不宜超过10名。此 外,招标人可规定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编制。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35

施工总体方案

20

1220

总体方案切实可行,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

12

总体方案基本满足要求

工期保证、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项目风险预测体系或保证措施

15

915

内容齐全、完善;工程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9

内容完整;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2.2.22

主要

人员

30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与业绩

15

915

01标段: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项目经理每增加一项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3.0分,最多加6.0分;

9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与业绩

15

915

01标段: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项目总工每增加一项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3.0分,最多加6.0分;

9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2.2.24

其他因素

35

投标人技术施工能力

10

610

1.每获得1项与项目施工(路面工程)有关的国家级工法加1分,最多加1分;

2.每获得1项与项目施工(路面工程)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加1分,最多加1分;

3.每获得1项与项目施工(路面工程)的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加1分,最多加1分;

4.每获得1项与项目施工(路面工程)的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加1分,最多加1分;

6

投标人没有获得的与项目施工(路面工程)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未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投标人的业绩

15

915

01标段: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2.0分,最多加6.0分;

9

满足业绩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履约信誉

(投标人的信誉评价等级[2]

10

10

信用评价AA

9

信用评价A

8

无评价



[1]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取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2]a.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指投标人吉林省信用评价等级或投标人全国信用评价等级。

b、投标人吉林省信用评价等级:指投标人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关于发布2016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2017年第1号)中的2016年的信用等级;投标人全国信用评价等级:指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2016年施工单位”选项中的信用等级。

c.投标人吉林省信用评价等级和投标人全国信用评价等级二者均有时,以两种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d.无评价指投标人吉林省信用评价等级和投标人全国信用评价等级二者均没有的情况。

7

信用评价B

6

信用评价C

0

信用评价D

 

3.9.1

推荐

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按其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评标价一致,以投标人第一信封的排序在前的优先。

2、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则按照以下所列顺位在前的优先:

a.主要人员得分较高者;

b.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者;

c.其他因素得分较高者;

d.技术能力得分较高者。

若第一信封评审时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得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排序在先。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 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 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 ,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1]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1 项 ( 2 ) 日规定的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 本合同各工程子 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方式 ,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 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1 项 ( 1 ) 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 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 项至第 3.4.4 项内容不适用。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 ,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 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 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 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 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 ,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 ,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 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 、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 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8、公开时间

本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时间至2018年6月1日24时00分结束。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延吉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延吉市西站客运站三楼

邮 政 编 码: 133300

联  系   人: 朱宇

电       话: 0433-28597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28号

邮  政 编 码:133001

联   系   人:陈秀坤

电        话:0433-2861677  1365436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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