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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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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

吉交发〔2017〕1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梅河口、公主岭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有关处(室):

  按照“十三五”交通运输总体规划,我省将新开工建设多个国高网、省高网项目,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勘察设计工作仍将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局面。结合新形势下交通运输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高速公路建设的有关要求,为了提升勘察设计水平、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以勘察设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就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理念

  先进的理念是引领高速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2004年,交通运输部提出“六个坚持、六个树立”的公路勘察设计新理念。我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新理念,建设了一批安全、环保、舒适、耐久、经济的优质工程。按照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新要求,勘察设计工作更要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创新提升勘察设计理念。

  (一)深入贯彻落实“四个交通”发展要求

  四个交通是交通运输部综合分析形势任务,立足交通运输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为更好地实现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服务好两个百年目标,研究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任务,即全面深化改革,集中力量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的发展。综合交通是核心,智慧交通是关键,绿色交通是引领,平安交通是基础,四个交通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的有机体系

  1.加快发展综合交通。通过综合交通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枢纽节点布局,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在区域间、城市间、城乡间、城市内的协调发展,加快构建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系统。

  加快发展综合交通,要在勘察设计中找准服务功能定位,实现良好的路网衔接和群众便捷出行;要在勘察设计中厉行资源节约,提升运输效能和改善运输结构;要在勘察设计中做好工程造价控制,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活力。

  2.加快发展智慧交通。完善全行业开放协同创新机制,注重以信息化、智能化引领提升交通运输管理效能,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行业监管、运行管理和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供给能力、运行效率、安全性能和服务质量,实现交通运输持续创新发展。

  加快发展智慧交通,要在勘察设计中加强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和攻关,着力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要在勘察设计中大力推广应用已成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升工程建设理念,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要在勘察设计中加强信息化技术和手段的应用,提升工程智能化建造水平。

  3.加快发展绿色交通。在规划、建设、运营、养护等各阶段集约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充分挖掘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潜力,提高交通运输设施装备节能环保水平,着重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建成以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绿色交通系统。

  加快发展绿色交通,要在勘察设计中重视总体设计和路线选线工作,实现土地节约和可持续发展;要在勘察设计中做好废旧材料循环利用,实现低碳节能和集约发展;要在勘察设计中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实现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

  4.加快发展平安交通。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大力提高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安全隐患零容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交通运输持续安全发展。

  加快发展平安交通,要在勘察设计中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着力增强生命安全防护意识,重视生命安全防护措施设计;要在勘察设计中细化施工安全注意事项,规范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带动工程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要在勘察设计中充分考虑抢险救助的实际需要,做好抢险救助方案专项设计,充分保障高速公路运营服务更加安全可靠。

  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要紧紧围绕“四个交通”发展要求,深入研究践行“四个交通”发展要求所应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将有关要求有效落实到工作当中,在勘察设计阶段谋好篇布好局。

  (二)深入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品质工程”指导意见

  2016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意见指出“品质工程”是践行现代工程管理发展新要求,追求工程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有机统一,以“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为建设目标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成果。勘察设计是高速公路建设的先导性工作,要在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好“品质工程”理念。

  1.强化系统设计。以工程质量安全耐久为核心,强化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明确耐久性指标控制要求;坚持需求和目标引导设计,系统考虑工程建设施工和运营维护,加强可施工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环境保护、灾害防御、经济性等系统设计,实现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加强设计效果跟踪评估,及时调整优化设计,提高设计服务水平。

  2.注重统筹设计。以推进模块化建设为方向,深入推广标准化设计,鼓励构件设计标准化和通用化;切实加强精细化设计,注重工程薄弱环节设计的协调统一,统筹考虑施工的可操作性和维护的便捷性;努力推行宽容设计,充分考虑工程使用状态的不利情况,对可能的风险做好防范设计;加强生态选线选址,推行生态环保设计和生态防护技术。

  3.倡导设计创作。以用户体验安全、舒适、便捷为目标,强化工程及配套服务设施的人性化设计,体现地域人文特点及传统特色文化,追求自然朴实,融入工程美学和景观设计,体现工程与自然人文的和谐、融合与共享;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功能实效,避免刻意追求“新、奇、特”或盲目追求“之最”和“第一”。

  (三)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公路建设理念

  2016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意见对践行绿色交通、完成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实施绿色公路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以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要求,确保实现路与自然环境的和谐、路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实现建设过程的低碳节约、运营过程的节能高效。结合我省“十三五”高速公路建设实际,按照“四个交通”的发展要求,着力建设以质量优良为前提,以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节能高效、服务提升为主要特征的绿色公路,带动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和高速公路建设理念创新。

  项目法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在勘察设计阶段统筹谋划好绿色公路建设理念的实施内容,要着重从以下四方面将绿色公路建设理念融入勘察设计中,并作为衡量勘察设计水平的重要标准。

  1.统筹资源利用,实现集约节约。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原则,集约利用通道资源;科学选线、布线,严格保护土地资源;积极应用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大力推行废旧沥青路面、钢材、水泥等材料再生和循环利用。

  2.加强生态保护,注重自然和谐。加强生态环保选线,依法避绕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推行生态环保设计和生态防护技术,重点加强对自然地貌、原生植被、表土资源、湿地生态、野生动物等方面的保护;增强公路排水系统对路面和桥面径流的消纳与净化功能。

  3.着眼周期成本,强化建养并重。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从生命周期全过程看待成本,统筹兼顾初期建设成本与后期维护成本。一是将保证工程质量及耐久性放在首位,确定符合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的建设方案,要避免贪大求洋,不得擅自提高技术标准、扩大工程规模;二是把严控工程造价作为约束性目标贯穿到设计、建设的各环节,在精心设计、优化设计上下功夫,合理确定投资规模,有效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吸收运营养护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尽量降低后期维护成本,延长使用寿命。总之,要千方百计地提高勘察设计技术含量,用好工程建设资金,力求最佳的技术经济效益。

  4.实施创新驱动,实现科学高效。加强绿色公路技术研究,大力开展绿色公路关键技术研发;大力推进建设管理信息化,基于“互联网+”理念,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有效提升建设管理智能化水平;总结推广建设管理新经验,鼓励应用BIM新技术,鼓励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应用;丰富高速公路综合服务方式,继续推进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与服务系统(ETC)建设,提高路网整体通过能力,鼓励拓展ETC技术应用业务,逐步实现ETC在通行、停车、加油、维修、检测等环节的深度应用。

  按照部里要求,我省将开展绿色公路建设典型示范工程的相关工作,结合鹤大高速公路“双示范”工程的成功经验,深入落实绿色公路建设理念,通过典型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应用成熟的技术成果,结合相关问题开展科技创新,提升工程建设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努力建成具有行业推动和示范效果的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形成一套符合我省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公路建设经验,实现我省公路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积极推进高速公路钢结构桥梁应用

  2016年以来,交通运输部相继印发《关于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16115号)、《关于开展公路钢结构桥梁典型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7708号),文件指出大力推广钢结构桥梁既是当前经济形势的现实需要,也是未来公路行业的发展趋势,对我国公路行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从当前钢结构的产业形势和公路桥梁建设发展上论述了钢结构桥梁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钢结构桥梁建设的各环节提出了指导性原则。

  勘察设计阶段要对中等以上跨径桥梁综合建设、养护成本及安全、耐久等因素进行钢结构桥梁方案比选,同等条件下推荐采用钢结构。

  1.初步设计阶段,针对技术上满足要求、经济上合理可行的桥梁结构进行综合比选,不仅考虑建设、养护成本,还要考虑环境条件、实施风险、建设工期等因素,对桥梁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后择优推荐。

  2.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初步设计阶段明确采用的钢箱梁、钢桁架、钢混组合梁等结构,加强桥梁结构设计,充分考虑施工可操作性。做好钢结构可维护设计,做到构件可达、可检、可修、可换,保证钢结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钢结构具有强度高、自重轻、抗震性能好、工厂化制作程度高、施工快、回收利用率高等优点,过去我国钢结构桥梁的应用率和发达国家相比尚有很大差距,我省的应用规模更是十分有限。“十三五”高速公路项目要稳步推进钢结构桥梁建设,全面提升高速公路桥梁设计和建造水平。

  (五)进一步增强生命安全保障意识

  勘察设计应以“安全、环保、耐久、经济”为目标,始终将“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理念贯穿于勘察设计的全过程。一是认真落实“地形地质选线”和“安全选线”原则,掌握地质状况,对不良地质灾害体尽量绕避,做好路线方案比选;因地制宜,合理采用技术指标,优化平、纵面设计,尽量避免长大纵坡和高填深挖。二是加强交通工程针对性设计,对特殊桥梁、隧道工程,组织做好桥梁、隧道安全风险评估,确保结构安全可靠、方案合理可行。三是针对当前气候异常、水灾频发的情况,高度重视公路沿线气象、水文、地质等建设条件的调查,加强防护工程设计,提高公路基础设施的防灾抗灾能力,确保高速公路“生命线”的畅通和安全。

  二、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水平

  (一)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抓好勘察设计细节

  1.项目法人要监督设计单位做好合同履约,确保各阶段成果的质量和深度满足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规定,严禁降低勘察设计质量。对构造物结构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要进行充分论证,重要构造物的关键部位和构件要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安全等级,保障结构安全。要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2.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须符合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文件必须注明其性能、型号和规格等技术指标,满足施工工艺管理和质量控制需要。严禁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生产厂家、供应商和产品品牌或限定产品来源渠道。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单体工程和特殊结构,要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措施。

  3.进一步加强细节设计,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应用于施工工艺、工序、工法等各环节,避免耐久性设计不明确、施工安全措施设计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施工困难。推行桥梁结构等典型成熟技术的标准化,减少桥梁梁体和墩台形式多样性设计,以利于工厂化生产和标准化施工。

  (二)提高总体设计水平,加强各专业界面衔接

  1.总体设计是勘察设计的总纲,既要体现公路使用功能、质量、安全、环保、节约的基本要求,又要处理好主体工程与附属工程、各专业间的衔接与协调配合。为此,要加强总体设计工作,以保证设计成果的完整性、合理性和一致性。一是对于多个设计单位参与的项目。首先,项目法人要确定综合实力强、技术水平高的设计单位作为总体设计单位;其次,项目法人要对设计单位下达勘察设计工作任务书,明确各设计单位的职责分工和界面划分;再次,项目法人要对勘察设计大纲和事先指导书进行严格把关,须经项目法人认定后方可实施,并督促各设计单位严格执行;重点要及时协调解决总体设计中遇到的问题,对勘察设计大纲和事先指导书执行不力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二是总体设计单位要组织各设计单位编制勘察设计大纲和事先指导书,同时做好各专业间的相互协调及合理衔接,杜绝总体设计仅是“简单汇总”的做法。三是各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勘察设计大纲和事先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做好各自承担的设计任务,积极配合总体设计单位做好工作。四是审批主管部门在组织设计文件审查时,将把总体设计作为重点认真加以审查。对总体设计不到位、设计原则不统一,总体设计只做“简单汇总”的,将责令改正。

  2.为解决因界面划分不清、衔接不良导致设计遗漏、内容错误等问题,省厅于2011年印发了《高速公路主体设计与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的界面划分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各专业设计界面划分的原则。项目法人要组织总体设计单位按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设计单位要积极主动与总体设计单位保持有效沟通。各设计单位要充分发挥内控机制对加强勘察设计管理的作用,保证各专业间设计资料交互使用规范有序、有据可查。

  (三)加强征地拆迁调查,规范征地拆迁标准

  1.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吉政办发〔201566号),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作为高速公路建设征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征拆管理机制,落实相关部门责任,根据项目建设时间要求,依法合规筹集落实征拆资金并完成征拆工作。

  2.设计单位在征拆外业调查中要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避免遗漏征拆项目,对路线征地控制区域录制影像资料并留存;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做好土地类别及性质、建筑物及厂矿权属的调查工作;地方政府要对征拆项目及数量进行确认,严控公路建设用地边界,及时发布征拆公告,对公路建设控制区以内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征拆公告发布后在拟建公路界内抢建的房屋、设施和抢种的树木以及农作物,一律不予补偿,无偿拆除,依法合规使用征拆资金。

  3.地方政府要在初步设计阶段明确征拆标准等政策性文件的适用性,确认市(州)一级政府发布的现行征地年产值标准可作为设计单位计列征拆补偿费用的依据。如需调整,应由市(州)一级政府统一发布文件,不得单独针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制订标准,该项工作要在初步设计审批前完成。地方政府要在设计阶段对无标准依据的征拆项目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对涉及石油、燃气、电力、电讯等设施迁改的要协调地方相关行业部门组织编制费用预算,需协调省级相关行业部门的,由项目法人协助解决,设计单位依据最终的评估结果和费用预算计列征拆补偿及迁改费用。地方政府要在设计阶段针对征拆项目及费用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工程建设阶段不再变化。今后,在审批主管部门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调整征拆项目及费用。

  (四)进一步加强地质勘察等外业工作

  外业勘察资料特别是地质勘察成果是设计的基础和依据,直接关系到工程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法人要组织勘察单位按照省厅印发的《公路工程设计外业勘测成果验收工作要求》(吉交发〔200911号)进一步加强外业勘察工作,确保基础资料全面、真实、准确。一是勘察单位要按照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针对项目区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及工程实际,制定外业勘察工作计划,明确勘察工作量、工作重点及费用情况,同时编制外业勘察指导书,报项目法人认定,项目法人要将认定后的外业勘察指导书报审批主管部门备案,审批主管部门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外业勘察工作保质保量、规范有序地开展。凡是因勘察单位未完成外业勘察指导书确定的工作量或项目法人把关不严而引发的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审批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同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二是项目法人要组织勘察单位做好外业勘察预验收工作,特别是地质勘察专项验收工作。凡是外业勘察工作量没有完成或深度不足的,审批主管部门将不组织外业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展内业设计。

  (五)进一步加强取土场勘察设计工作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取土场的合理可用,切实满足建设需求。

  1.设计单位要充分考虑我省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平原地区取土日益困难的现状,将取土来源作为技术经济比较的重要因素,加强总体设计方案研究,优化路线设计,着重研究平原区“以桥代路”的可行性,从设计角度破解取土难题。

  2.设计单位要加强取土场地勘工作,充分考虑地质勘察与项目实施时的季节、气候差异,保证地质勘察深度和试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务必做到开工后土石比例和土质状况不出现大的变化。

  3.初步设计阶段,地方政府要组织国土、林业、环保等行业部门参与取土场的调查和选址工作,通过现场踏查,掌握土地类别、性质及权属情况,并与各行业部门和土地权属人签订书面协议。在初步完成取土场选址后,地方政府要采取措施防止出现土地转让承包和“抢栽、抢种、抢建”等情况。

  4.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法人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办理好取土场土地征用等手续,完成后移交项目法人使用,避免出现占用基本农田、重点公益林及土地权属不清等问题。

  5.查取土场施工便道时,要根据现场环境和地形条件合理确定运输线路,尽量不使用地方村屯道路运输。如必须使用,由地方政府配合项目法人做好道路使用及修复工作,与取土场征用问题一并解决。项目法人要切实增强合同约束力,对施工单位未经允许自行使用地方村屯道路进行运输并造成道路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赔偿和修复费用。

  (六)积极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

  1.项目法人要组织设计单位在总结试验研究及工程应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评价拟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优缺点,立足“十三五”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充分考虑项目区自然地理环境、施工工期、工程造价等因素,结合“品质工程”建设要求,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地确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范围和规模。

  2.项目法人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国家及我省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成熟的施工工艺,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检测、验收等工程质量控制方法,总结形成一套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3.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的要求。对已纳入我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且经过应用检验证明成熟可靠,并有相关标准规范作为技术支撑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大力推广应用。

  (七)积极应用BIM技术,提升工程建设水平

  项目法人要积极推进BIM技术在勘察设计中的应用,要在设计招标阶段对BIM技术应用提出明确要求,引导设计单位在BIM技术应用方面加强研究工作。设计阶段要深化BIM技术在协同设计、方案比选和仿真评价等方面的应用;建设阶段要深化BIM技术在设计交付、虚拟建造、施工组织、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应用;运维阶段要建设BIM+GIS(地理信息系统)可视化平台,依托建设期形成的BIM数据库,加强在养护、运营、监测、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推广建设、运营期能耗在线监测统计技术,做好工程建设与管理信息化在勘察设计阶段的统筹规划。

  三、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工作管理

  (一)进一步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1.项目法人要结合项目特点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对设计单位的履约信誉、设计质量、服务水平等进行动态管理;明确擅自调换勘察设计主要人员、降低人员资格以及主要人员擅自离岗、未按约定补充和完善设计、未及时设计变更、勘察失误、设计质量缺陷赔偿、现场设计服务考核等违约处理条款和费用扣减条款,以及因勘察设计缺陷导致较大或重大设计变更、重大返工、工期延误、重大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及处罚措施,增强合同执行力度。

  2.项目法人要统筹规划好外业调查、文件编制、咨询审查、主管部门审批等各环节的时间节点,以科学、合理、有效的周期确保勘察设计工作成效。

  3.项目法人要在初步设计阶段对工程重大技术方案进行现场审查,确保建设规模、路线走向、水文地质、料场分布、经济调查等工作的准确性,核查确认征地拆迁等意向性协议和有关评估报告的落实情况,为高质量完成设计、严控工程造价打下坚实基础。

  4.项目法人要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针对设计文件就地形、地物、地质等基础资料的准确性,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全面核查。特别是项目沿线百姓比较关注的跨越公路、灌溉、防洪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全面核查桥梁、隧道、防护、排水等构造物的设置位置、敏感路段线位、路基填挖高度和坡度等,督促设计单位及时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

  5.项目法人要加强现场设计服务管理,制定相应的技术交底和服务质量细则,组织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及时反馈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督促设计单位及时解决。同时要严格按照省厅印发的《吉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吉交发〔201626号)的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变更审查、审批(报批)程序,坚决杜绝虚假变更、随意变更、未批先建等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设计单位内部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1.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责任管理长效机制,细化目标管理与责任,按照系统设计和标准化设计的要求完善内部管理标准、作业程序、作业标准和检查标准,确保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工作的深度和精度,从体制和机制上堵塞管理漏洞,切实保障勘察设计工作质量。

  2.设计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校二审”三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签字签章制度,确保勘察设计质量记录的可追溯性,不得以审批主管部门的审查代替设计单位的内部审查。

  3.设计单位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切实加强现场设计服务和动态设计管理,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特别复杂的技术问题要派驻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现场解决。做好设计文件向各参建单位的交底和答疑工作,以利于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和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设计审查、报批程序管理

  1.项目法人在向审批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之前,要按规定要求准备好全部审批要件,并就设计内容与设计单位达成一致意见,设计文件必须首先得到项目法人认定。今后,凡是未经项目法人认定的设计文件,审批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外业验收阶段,项目法人应向审批主管部门提交外业验收申请,并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外业勘测成果验收工作要求》(吉交发〔200911号)向咨询单位及时报送外业成果资料及相关要件、协议等,咨询单位按照时限要求出具咨询审查报告,审批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外业验收会议,成立验收专家组,形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外业验收意见。会后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外业验收意见和咨询审查报告意见进行回复,与咨询单位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开展下步内业工作的依据。

  3.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阶段,项目法人应向审批主管部门提交设计文件审查申请,并按要求向咨询单位及时报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送审稿文件,咨询单位按照时限要求出具咨询审查报告,审批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成立审查专家组,形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会后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和咨询审查报告意见进行回复,与咨询单位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设计单位按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编完善。

  4.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阶段,项目法人应向审批主管部门提交设计文件报批请示,并按要求向咨询单位及时报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报批稿文件,并与咨询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咨询单位按照时限要求出具核查确认意见书。同时项目法人应按要求履行造价审查、审批程序,并取得造价监督复审意见书,与咨询单位出具的核查确认意见书一并作为审批主管部门批复设计文件的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造价编审工作管理

  1.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投资造价编审管理办法》(吉交发〔20165号)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投资计价核查职责,确保核查工作质量,以缩减审查、审批的工作周期。

  2.项目法人要加强设计编制与设计监理自控体系建设。一是要求设计单位结合加快项目建设的新形势,加强内部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各项投资造价管控规定,严格执行计价依据,保证投资造价文件编制质量,避免出现“差、漏、错、碰”现象。二是要求设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技术力量和信用要求,强化目标质量管理,切实提升造价咨询审查的工作质量。

  3.项目法人要强化合同履约管理。高度重视合同履约的重要作用,严格合同管理,充分考虑项目特点、难点和关键技术环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勘察设计单位和设计监理单位合同条款,明确规范计价行为要求及造价文件质量标准等相关计价活动事项,并加强对设计监理单位的履约核验管理工作,切实提升设计单位和设计监理单位的内控能力和工作质量。

  4.设计单位要严格做好工程造价的限额设计。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执行工可批复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出工可批复估算;施工图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不得超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

  (五)进一步加强设计咨询审查工作

  1.201610月印发的《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聘用高速公路设计咨询审查单位管理规定》(吉交发〔201644号),明确审批主管部门将坚持“双院制”审查方式,加强初步设计预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深度和质量。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确定国内具备较高技术水平的咨询单位进行咨询审查。积极组织咨询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外业验收和设计会审,严格监督咨询单位的审查工作,同时督促项目法人组织设计单位认真落实各阶段的咨询审查意见。

  2.为保证设计咨询审查工作实效,今后将着重强化三项措施:一是严格监督国家及我省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及技术政策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强制性标准和省内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二是设计文件未有效利用外业勘察成果或与基础资料脱节的,将一律退回、不予审查。三是将设计文件对前期工作各阶段批复意见和咨询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加以审查,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设计文件将一律退回、不予审批。

  (六)建立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化体系

  一是研究制定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化指南,涵盖主体工程、机电工程及房建工程等内容,建立我省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化体系,以设计标准化带动施工标准化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二是以工厂化预制、装配式施工为特征的模块化建设为方向,开展标准化设计,避免结构物形式繁杂,积极采用标准化构件;三是设计阶段吸纳成熟技术、成功经验,对桥梁上下部结构及其附属构造、隧道支护及衬砌、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编制通用图,提高设计、施工质量和效率;四是加强工程耐久性设计,合理确定耐久性指标和控制要求,针对工程质量通病,加强针对性和精细化设计。

  四、加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建设,规范勘察设计市场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统一评定方法和标准,在2013年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3636号)的原则框架下,省厅研究制订了《吉林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已于2017615日印发。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关于组织机构、评价程序、台帐管理、签认机制、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建立对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考核、处罚机制,确保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省厅将监督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立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管理台帐,及时、客观、公正地记录企业不良行为,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扣分,及时告知相关从业企业,并在相关行业媒体上公示。将每年对信用评价日常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信用管理台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扣分标准的准确性、告知或签认程序的完备性等进行监督。以增强公路设计企业的诚信履约意识为引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实现规范我省公路设计市场的根本目标。

  勘察设计是保障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和运营安全的基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全面提升我省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水平。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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