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吉林省乡(镇)和建制村开展通硬化路状况核查及整改达标工作,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于5月15日召开布置会。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主管领导、公路处相关负责人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状况核查及整改达标工作的重要意义。吉林省经过近20年的农村公路建设,到2016年底,实现了全部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是国家“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托底性任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决不搞“数字”达标,建设成果要获得乡(镇)和建制村群众的认可,经得起实地检验。
二是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针对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存在“畅返不畅”情况,应通过认真核查并及时整改达标,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督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迅速开展本辖区内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状况核查工作。
三是要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吉林省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吉林省的协调和督查指导,向交通运输部报送全省核查报告和升级“畅返不畅”整改项目库;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导、审核辖区内各县(市、区)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状况核查、构建“畅返不畅”整改项目库和整改达标工作,并将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状况核查及整改达标工作纳入年度全省农村公路“惠民工程”督导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