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吉高集团,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路养护项目建设单位、公路养护作业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854号)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申请公路养护资质所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养护作业单位市场监管网上办理模块”(以下简称“部级系统模块”)发布信息为准。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公路养护市场,提高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查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账号
(一)业绩审核单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登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在“养护作业单位市场监管网上办理模块”中点击“建设单位注册”注册账号(https://hwdms.mot.gov.cn/)。
(二)养护作业单位。
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登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在“养护作业单位市场监管网上办理模块”中点击“从业企业注册”注册账号(网址同上)。
二、业绩信息录入
(一)已有业绩信息录入。
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在部级系统模块进行已竣(交)工养护工程项目业绩信息补录,补录业绩为近10年竣(交)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补录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新增业绩信息录入。
2025年1月1日(含)后新竣(交)工的养护工程项目,实施业绩登记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督促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在项目竣(交)工程序履行完成后30日内将项目信息录入系统。
(三)业绩填报相关事项。
养护工程项目业绩实行全国统一编码管理,由部级系统模块根据各地填报的业绩信息自动生成。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通过部级系统模块录入项目实施年份、项目所在地(到市、县)、项目所在路线编号、养护工程类别(2018年以前实施的大中修养护工程按修复养护填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信息,并提交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审核(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提交项目所属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审核,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提交项目所属市(州)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新调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提交项目所属县(市、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对本通知印发前已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其他模块中录入的养护业绩,请养护作业单位按程序删除后,在部级系统模块中重新补录,并提交审核。
三、工作要求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业绩审核工作,按职责对所辖养护工程项目业绩履行审核程序,指派专人负责,畅通审核渠道,组织公路养护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养护工程类别、工程量等关键信息及时审核,并在系统中写明审核意见。
为便利工作对接,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本地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业绩审核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6月12日前反馈厅公路管理处,联系人:胡成瀚,电话:0431-85097685,邮箱:82857017@qq.com
附件:1.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填报注意事项
2.联络员名单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填报注意事项
一、系统地址
打开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点击养护作业单位市场监管网上办理:
或直接打开https://hwdms.mot.gov.cn:6060/hmeq/
省厅审核、建设单位审核业绩均在本界面登录;从业企业注册用户点击从业企业注册。查询全国资质信息可登录点击行业用户登录。用户密码与本界面一致。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注册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首次需建设单位注册:
注册填写时,用户名填写单位名称
注册后,请联系省厅开通建设单位账号;激活后可以审核业绩。
2.业绩审核
企业应选择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此业绩由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再到省厅审核,如下图:
审核时若审核单位与实际不符,可修改,如下图:
三、常见问题
声明:常见问题回复不一定是最终回复,部分问题解答后续或会优化、变化。
1.多条路线的项目怎么录入路线编码?
答:录入其中一条路线编码即可(选一条工程量最大的),总的工程量全部填写。如下图:
2.有些项目已经竣工验收,但是结算价没有出来。系统里面如果没有结算价就不能保存和上报,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答:可暂填写合同价。
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养护工程按照养护目的和养护对象,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但在系统里面的养护业绩类型只有预防性养护、修复养护、交安设施养护三个选项,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类型的业绩在录入的时候没有对应的勾选项,请问录入的时候怎么操作?
答:现在补录的是和养护资质相关的业绩,符合养护资质申请的业绩。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这2类不是《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要求。
4.2022年度兴XXX修复养护工程及预防养护工程,我们的工程名称是这个那我是算修复养护还是预防性养护呀?
答:这个若是路面工程只计入修复养护,可选修复养护,若是桥梁工程,可选修复养护,下面养护工程规模处需分别填写修复养护和预防养护工程的工程量。
5.旧路恢复和平交改造算吗?木仁高勒房车营地环路及阿左旗通勤机场公路K0-K6段平交改造等公路工程,内容就是修路和交安工程。
答:危桥改造可以拆除重建,可以算成养护工程项目。新建,改建不能算。
6.年度养护可以录系统吗?
答:只涉及公路养护资质相关业绩。
7.企业反应:按照今年3月1日实施的《公路养护技术标准》,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对象包括机电设施,请问机电设施的养护业绩录入在哪个模块?
答:后期企业机电设施养护可以录入,此业绩不属于公路养护资质要求的业绩。
8.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系统账上是部里重新分配还是用原来省级账号分配?
答:省级用户重新分配账号,请及时修改密码。建设单位账号自行注册,省级账号确认后生效。企业用户新注册账号。
9.已竣工业绩补录。是按照系统格式填写还是怎么报?已下发许可的企业在原来的系统里录过业绩,是否还需要补录,格式是否一致。
答:按照系统格式填写;需要补录。
10.参照公路建设工程业绩登记管理模式,对2025年1月1日(含)后新竣(交)工的养护工程项目,实施业绩登记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督促从业企业在项目竣(交)工程序履行完成后30日内,通过部级系统模块录入本项目基本信息以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员信息,并依次提交建设单位、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确定机构审核。如果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已发资质证书的技术负责人不一致,是否认可?
答:业绩补录需填写项目合同中的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不在合同中体现的人员不要填写。
11.注册及审核流程。
答、各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册用户,省厅确认用户。从业单位注册补录->选择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国省干线公路选择市(州),农村公路选择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厅审核。
12.是否不区分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我们单位属于设计单位,如果要录入的话是否也是从这里录入。
答:目前,从业企业指的是施工单位,不包括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13.新建业绩后,信息填写页面中结算价是否等于合同总价,往期录入时不需要填写结算价,只需合同价。
答:经常出现结算价还没出来的情况,考虑删除结算价或直接填写合同价。
14.补录业绩为近10年竣(交)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以申报养护作业单位资质时间为基准,倒推10年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最早业绩补录时间基点为2013年1月1日。